一、新食品原料解讀材料
(一)D-阿洛酮糖
D-阿洛酮糖是一種六碳酮糖,少量天然存在于無花果、獼猴桃、小麥等食品中,能量系數約為1.67 kJ/g。本申報產品D-阿洛酮糖通過微生物發酵法或酶轉化法生產制成。微生物發酵法是以葡萄糖或蔗糖為原料,經大腸桿菌AS10(Escherichia coli AS10)發酵、提純、結晶、干燥等工藝制成;酶轉化法是以果糖為原料,經允許使用的D-阿洛酮糖-3-差向異構酶催化轉化,再經脫色、分離、提純、結晶、干燥等工藝制成。本申報產品為含量≥98?g/100 g的D-阿洛酮糖,推薦食用量為≤20克/天。鑒于D-阿洛酮糖在嬰幼兒、孕婦和哺乳期婦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資料不足,從風險預防原則考慮,上述人群不宜食用。該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按照公告規定執行。D-阿洛酮糖在美國被作為“一般認為安全的物質(GRAS)”管理;加拿大批準其為天然健康產品原料;澳大利亞和新西蘭批準其為新食品原料。>>>商務洽談,點此處,在線咨詢
(二)釀酒酵母CNCM I-3799
釀酒酵母CNCM I-3799(Saccharomyces cerevisiae CNCM I-3799)屬酵母菌屬釀酒酵母種,本產品從山竹中分離獲得。本次批準釀酒酵母CNCM I-3799列入《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可用于食品中直接食用,使用范圍不包括嬰幼兒食品。該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按照公告規定執行。傳統上用于食品生產加工的釀酒酵母(Saccharomyces cerevisiae)可繼續使用。釀酒酵母已被列入歐洲食品安全局資格認定(QPS)名單的推薦微生物列表和國際乳品聯合會公報(Bulletin?of?the?IDF?514/2022)的“在發酵食品中證明安全的微生物品種目錄”,以及丹麥的《食品中使用的微生物菌種名單記錄》。
(三)動物雙歧桿菌乳亞種BLa80
動物雙歧桿菌乳亞種BLa80(Bifidobacterium animalis subsp.lactis BLa80)屬雙歧桿菌屬動物雙歧桿菌乳亞種,本產品從母乳中分離獲得。本次批準列入《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作為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用于食品中直接食用。該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按照公告規定執行。動物雙歧桿菌乳亞種已被列入我國《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和歐洲食品安全局資格認定(QPS)名單的推薦微生物列表。
(四)長雙歧桿菌嬰兒亞種LMG 11588
長雙歧桿菌嬰兒亞種LMG 11588(Bifidobacterium longum subsp.?infantis LMG 11588)屬雙歧桿菌屬長雙歧桿菌嬰兒亞種,本產品從健康嬰兒腸道中分離獲得。本次批準列入《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名單》,作為可用于嬰幼兒食品的菌種用于食品中直接食用。該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按照公告規定執行。長雙歧桿菌嬰兒亞種已被列入我國《可用于食品的菌種名單》和歐洲食品安全局資格認定(QPS)名單的推薦微生物列表;本產品在美國被作為“一般認為安全的物質(GRAS)”管理。
(五)透明質酸鈉(提取法)
透明質酸鈉(提取法)是以家雞(Gallus gallus domesticus)的雞冠為原料,經切碎、酶解、過濾、濃縮、純化、干燥、研磨等工藝制成,其主要成分為透明質酸鈉(含量為≥60?g/100 g)、硫酸軟骨素和膠原蛋白等。我國已于2020年批準發酵法制得的透明質酸鈉為新食品原料。本產品推薦食用量≤300 毫克/天(以透明質酸鈉含量60?g/100 g計,超過該含量的按照實際含量折算)。鑒于透明質酸鈉(提取法)在嬰幼兒、孕婦和哺乳期婦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資料不足,從風險預防原則考慮,上述人群不宜食用。該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標按照公告規定執行。以提取法生產的透明質酸鈉在美國被作為“一般認為安全的物質(GRAS)”管理,可用于飲料、乳制品、糖果等食品;歐盟批準其為新食品原料。
二、食品添加劑新品種解讀材料
(一)氨基肽酶
氨基肽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本次公告的氨基肽酶是新生產菌來源的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主要用于催化蛋白質氨基端氨基酸的水解,在酵母水解加工工藝中使用。經安全性評估,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規定的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使用原則,該酶可安全用于食品生產加工,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 1886.174)。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二)木聚糖酶
木聚糖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本次公告的木聚糖酶是新生產菌來源的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主要用于催化木聚糖的水解,如在淀粉加工工藝和酒精發酵工藝中使用。經安全性評估,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規定的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使用原則,該酶可安全用于食品生產加工,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 1886.174)。法國食品安全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三)葡糖淀粉酶
葡糖淀粉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本次公告的葡糖淀粉酶是新生產菌來源的食品工業用酶制劑新品種,主要用于催化淀粉水解,如在焙烤工藝和酒精蒸餾加工工藝中使用。經安全性評估,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規定的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使用原則,該酶可安全用于食品生產加工,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食品工業用酶制劑》(GB 1886.174)。法國食品安全局、丹麥獸醫和食品局、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食品工業用酶制劑使用。
(四)抗壞血酸棕櫚酸酯(酶法)
抗壞血酸棕櫚酸酯(酶法)作為抗氧化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允許用于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方便米面制品等食品類別。本次公告擴大使用范圍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類別13.01)和嬰幼兒輔助食品(食品類別13.02),延緩食品氧化。抗壞血酸棕櫚酸酯已批準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和嬰幼兒輔助食品。經安全性評估,抗壞血酸棕櫚酸酯(酶法)在嬰幼兒配方食品(食品類別13.01)和嬰幼兒輔助食品(食品類別13.02)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質量規格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原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2016年第9號公告的相關內容執行。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聯合專家委員會評估結果,該物質的每日允許攝入量為0-1.25 mg/kg?bw,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日本厚生勞動省、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等允許其作為抗氧化劑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等食品類別。
(五)硫酸
硫酸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發揮絮凝劑、中和除皂等功能,用于啤酒、淀粉、乳制品、油脂的加工工藝,本次公告擴大硫酸使用范圍用于藻類破壁工藝,發揮破壁功能。經安全性評估,硫酸在藻類破壁工藝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硫酸》(GB 29205)。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等允許其用于藻類破壁工藝。 ?
(六)脫乙酰甲殼素(又名殼聚糖)
脫乙酰甲殼素(又名殼聚糖)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作為澄清劑用于果蔬汁類、植物飲料類、啤酒和麥芽飲料的加工工藝。本次公告擴大脫乙酰甲殼素使用范圍,作為澄清劑用于制糖工藝,去除糖液中的雜質和色素,發揮澄清作用。經安全性評估,脫乙酰甲殼素在制糖工藝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脫乙酰甲殼素(殼聚糖)》(GB 29941)。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歐盟委員會、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其作為澄清劑用于葡萄酒、啤酒等食品。
(七)乙酸乙酯
乙酸乙酯作為食品工業用加工助劑已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作為提取溶劑,用于配制酒、酵母抽提物的加工工藝。本次公告擴大使用范圍用于藻類來源的油脂加工工藝,發揮提取溶劑功能。經安全性評估,乙酸乙酯在藻類來源的油脂加工工藝中可以安全使用,其質量規格執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乙酸乙酯》(GB 1886.190)。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歐盟委員會等允許其作為提取溶劑用于食品。
(八)2’-巖藻糖基乳糖
2’-巖藻糖基乳糖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已列入國家衛生健康委2023年第8號及相關公告,允許用于調制乳粉(僅限兒童用乳粉)、嬰幼兒配方食品、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以及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本次公告的2’-巖藻糖基乳糖是新生產菌來源的營養強化劑新品種。2’-巖藻糖基乳糖是母乳中一種主要的母乳低聚糖,用作食品營養強化劑。經安全性評估,其生產菌生產的2’-巖藻糖基乳糖按照相關公告中使用范圍及用量可以安全使用,其質量規格按照公告的相關要求執行。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歐盟委員會、澳大利亞和新西蘭食品標準局等允許2’-巖藻糖基乳糖用于嬰幼兒配方食品等食品類別。
(九)L-蘇糖酸鎂
L-蘇糖酸鎂作為食品營養強化劑已列入國家衛生健康委(原國家衛生計生委)2016年第8號公告并公布了其質量規格要求。本次公告修訂L-蘇糖酸鎂質量規格要求中鎂指標單位,由“mg/kg”修改為“w/%”;完善了原公告中A.3 L-蘇糖酸鎂含量的測定方法。
三、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解讀材料
(一)月桂酸銨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本次公告批準其使用范圍擴大至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該物質具有較好的乳化、分散效果,可提高所制備涂層的光澤度和透明度。經安全性評估,添加了該物質的涂料及涂層可以安全使用。鑒于月桂酸銨用于嬰幼兒人群的安全性資料不足,從風險預防原則考慮,限制該類材料用于生產嬰幼兒專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規定執行。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歐洲委員會、南方共同市場和日本厚生勞動省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二)己二酸與2-乙基-2-羥甲基-1,3-丙二醇的聚合物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黏合劑。本次公告批準其使用范圍擴大至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該物質與常用溶劑和樹脂體系相容性較好,可改善涂層與基材間的附著力。經安全性評估,添加了該物質的涂料及涂層在不高于121℃的情形下,所有人群均可安全使用。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規定執行。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和歐洲委員會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
(三)3-氨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原國家衛生計生委2018年第3號公告和國家衛生健康委2020年第4號公告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涂料及涂層、黏合劑、聚酰胺(PA)和聚苯硫醚(PPS)塑料材料及制品。本次公告批準其使用范圍擴大至食品接觸用不飽和聚酯樹脂(UP)塑料材料及制品。該物質可提高不飽和聚酯樹脂與玻璃纖維之間的界面相容性。經安全性評估,添加了該物質的UP塑料材料及制品在不高于70℃、所接觸食品的乙醇含量不高于20%且與食品接觸時S/V不超過2 dm2/kg的情形下可安全使用。鑒于3-氨基丙基三乙氧基硅烷用于嬰幼兒人群的安全性資料不足,從風險預防原則考慮,限制該類材料用于生產嬰幼兒專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規定執行。歐盟委員會、德國聯邦風險評估研究所和瑞士聯邦食品安全和獸醫事務局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UP塑料材料及制品。
(四)己二酸二(2-乙基己基)酯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已批準該物質作為添加劑用于食品接觸用橡膠、黏合劑以及聚乙烯(PE)、聚丙烯(PP)和聚氯乙烯(PVC)等多種塑料材料及制品。本次公告批準其使用范圍擴大至食品接觸用聚偏氟乙烯(PVDF)塑料材料及制品。該物質作為一種增塑劑,可控制PVDF的熔融度,并提高PVDF塑料材料及制品的可塑性。經安全性評估,添加了該物質的PVDF塑料材料及制品在不高于70℃、使用時間不超過24小時、所接觸食品表面不含游離脂肪且乙醇含量不高于50%的情形下,所有人群均可安全使用。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規定執行。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歐盟委員會和南方共同市場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PVDF塑料材料及制品。
(五)C12~C18直鏈脂肪酸與C12~C18直鏈脂肪醇的酯化物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劑使用標準》(GB 9685-2016)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23年第1號公告已批準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塑料材料及制品(最大使用量0.1%)。本次公告批準其在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中的最大使用量提高至0.5%。該物質作為爽滑劑可降低塑料的摩擦系數,提升塑料的耐磨損性和流動性。經安全性評估,添加了該物質的PET塑料材料及制品在室溫灌裝(包括熱灌裝、巴氏殺菌或其他熱處理)后在室溫下長期貯存情形下,所有人群均可安全使用;其他塑料材料及制品在所接觸食品表面不含游離脂肪且乙醇含量不高于50%的情形下,所有人群均可安全使用。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規定執行。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歐盟委員會和南方共同市場等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六)1,3-苯二甲酸與1,4-苯二甲酸、1,4-丁二醇、1,4-環己烷二甲醇、偏苯三甲酸酐和1,2-乙二醇的聚合物
本次公告批準1,3-苯二甲酸與1,4-苯二甲酸、1,4-丁二醇、1,4-環己烷二甲醇、偏苯三甲酸酐和1,2-乙二醇的聚合物作為食品接觸用樹脂新品種用于涂料及涂層。該物質是涂料的主要成膜樹脂,具有良好的抗彎曲性能和耐腐蝕性能。經安全性評估,以該物質為原料生產的涂層在室溫灌裝(包括熱灌裝、巴氏殺菌或其他熱處理)后在室溫下長期貯存的情形下,所有人群均可安全使用。其他使用要求按照公告規定執行。歐洲委員會和南方共同市場均允許該物質用于食品接觸用涂料及涂層。